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专项方案》的批复
(湘政函〔2010〕113号)
省环境保护厅:
省人民政府同意你厅制定的《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专项方案》,请会同相关地方和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专项方案
为做好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形成“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打造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新模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从长株潭城市群实际出发,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资源环境问题,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力求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同步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区域特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三、改革目标
实现资源低消耗高利用、低污染高效益,减少自然资源系统进入社会经济系统的物质流强度、能量流通强度,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所消耗的物质减量化;将生产和消费活动规制在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限度内,通过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的有效监控,降低社会经济系统对生态环境系统的不利影响。
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理顺长株潭城市群的环境管理、监察、监测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长株潭城市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体制机制框架,基本形成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框架,基本建立领导干部的环境资源问责制度,基本建立长株潭城市群环境同治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形成环境保护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