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评选“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示范点”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评选“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示范点”的通知
(豫司文〔2010〕67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直属单位:

  2007年以来,各单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党风廉政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为重点,以培养优良机关作风为目标,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推动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按照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将在全系统评选命名一批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示范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按照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有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标准:

  (一)有健全的组织和制度。成立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符合单位实际的廉政文化建设规划和活动制度,提出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廉政理念。

  (二)有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坚持党政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廉政谈话,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三)有廉政文化阵地。在单位办公场所设有党务、政务、狱(所)务公开栏、廉政文化宣传专栏等。有固定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场所。在单位图书馆、学习阅览室和电化教育室设立“廉政书架”、“廉政教育影视角”等。利用网络、宣传栏、板报、内部刊物等载体,开设廉政网站和建立廉政网页,在媒体上有反映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闻稿件。

  (四)有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有计划开展不同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宣传勤政廉政典型事迹,开展廉政文化演讲比赛、廉政格言征集、廉政歌曲演唱、廉政知识竞赛、廉政书画摄影、警示教育、“廉文荐读”和撰写读(观)后感等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五)有单位工作特色。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活动,培养廉洁、为民、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