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旅游局关于印发“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旅游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市直旅游企业,局机关各处(室)、所:
为了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上海世博会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制定了《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旅游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在上海世博会试运营及正式举办期间发生的入沪和来甬旅游团的突发事件,保护参观世博会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上海世博会顺利开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旅行社条例》
(4)《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5)《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浙江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7)《宁波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发生的各类涉及宁波市旅行社组织入沪旅游团队和上海来宁波市旅游的旅游团队的突发事件(以下简称涉旅突发事件)。适用时间为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1.4 涉旅突发事件的分类
根据事件性质,将涉旅突发事件分为四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做好涉旅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服务和调控,最大程度地预防涉旅突发事件的发生。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事件性质、规模和影响,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地和组团旅行社所在地要承担起主要的处置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