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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基本现代化建设监测和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等统计方面的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提出建议。
  (八)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政务公开、内部审计、后勤接待、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统计法规处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和案件;加强部门统计指导工作,承担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工作;指导、协调和实施统计检查和统计监审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
  (三)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处、社会统计处)
  整理并提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发布统计公报,负责统计信息公布;监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提出调控建议;跟踪监测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负责统计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组织实施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和社会建设发展统计调查工作;指导、收集、整理、提供社会统计工作等统计数据,实施对社会建设发展统计的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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