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局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和目标;负责局管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及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局管干部档案和指导基层单位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宣传教育处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拟订全局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交通战备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规定;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负责本市国防交通建设;拟订战时交通保障计划,编制重点目标保障方案;负责全市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运力的动员和征用;制定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检查、监督全市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管道等系统的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地方和军队在交通、通信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 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书记(局长)1 名,副书记(副局长、纪委书记)7 名;正副处长(主任)2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4 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各1名),副处长(副主任)7 名。
五、其他事项
(一)江苏省无锡市公路管理处、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江苏省无锡市航道管理处、无锡市地方海事局、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新区分局、无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无锡市港站疏运管理处承担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上述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江苏省无锡市公路管理处(无锡市公路路政支队、江苏省交通工程试验专用检测仪器计量检定站)
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超限运输治理、路网运行调度管理,以及公路管理与服务、应急指挥与处置工作;负责全市车辆通行费征收点行业管理和普通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