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划和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备案;指导和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立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
(四)行业管理处(安全处)
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建议;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港口处
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港口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行政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港口岸线规划管理及使用审批;负责港口基础设施的立项、设计、审查、验收、报批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和登记港埠企业的设立与市场准入;负责港口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港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港口行政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发布港口的重大经济信息。
(六)航空处
参与拟订全市民用航空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提出有关政策、法规建议,承担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总体规划、使用许可证和军民合用机场对民用航空器开放使用申请的审核上报工作;参与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对民用机场、民航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负责与上级民航、空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协调空港与周边地区及周边地区空港之间的关系;参与协调处理辖区内涉外及含港澳台地区民用航空事务;负责全市航空产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七)铁路处
拟订全市地方铁路建设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协调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无锡段)建设办公室和宁杭铁路(无锡段)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财务处(审计处)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资政策;承担机关部门预决算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及使用监管、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规费征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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