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业务条件
1、具有系统、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追踪学科前沿知识的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是本地区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同等条件下省级学科带头人优先(农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学能手亦可)。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县级以上同层次教育领域推广过。
2、教学特色突出,教学成果显著。精通本学科各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高超的课堂教学艺术,取得突出成就,教育教学水平与业绩在本地区同层次学校中名列前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聘任高级教师以来,承担过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巡回教学、专业讲座3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在本乡镇或中心校承担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获得好评(提供教案或讲稿,农村乡镇、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的开会通知、邀请函等原始材料)。
3、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挥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是当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骨干力量。积极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课堂教学改革实践,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充分开发学习资源,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有组织、指导班级或年级学生思想教育及品德修养方面的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担任班主任和学生德育工作累计10年以上,或近年来连续从事班主任等德育工作5年以上。所带班级或年级学生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获校级先进集体奖3次以上,或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奖1次以上,或获县级以上个人奖励2次以上。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评价能力,积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反思和交流,不断总结经验。近5年来,作为主要承担者(前3名)完成1项(含1项)以上省、市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独立撰写本学科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在省级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年会、增刊不算),或在国家级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年会、增刊不算)。
6、具有指导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为提高本地区或本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做出显著成绩。近3年,重点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提供相关的原始材料),被培养对象进步明显,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其中1人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7、下列人员除满足上述六项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音、体、美、计算机教学工作的教师在省级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2次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1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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