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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政发〔2010〕5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工程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工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多发的局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开展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望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协同配合做好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政府将对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的防控体系,坚持把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全面加强工程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工程车辆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工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包括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运输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砼泵车、自卸货车、泥浆槽罐车和从事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输的车辆,以及拥有、经营或管理上述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目标要求
  (一)整治目标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更加有效,驾驶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肇事明显减少。
  (二)整治要求
  1.所有建设施工项目的工程运输,必须使用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专业生产企业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砼泵车,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自备工程运输车辆。
  2.所有从事工程运输的车辆必须定期检测合格,并安装符合省颁标准的GPS定位系统,加装转弯、倒车蜂鸣提示器及车辆尾部喷涂放大号牌。
  3.工程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通过年审合格。
  四、组织领导
  市成立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安监局、公安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安监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五、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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