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治理庸懒行为主要针对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市管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治理内容:治理庸懒行为要重点解决能力平庸、碌碌无为、行为懒惰、得过且过、自由散漫、不守纪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具体包括:
(一)缺乏大局意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迟缓,对下级的请示无故拖延,被通报批评或引发行政效能投诉经查属实的;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不积极主动,致使本职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
(三)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安于现状,因循守旧,对职责范围内应该解决的问题,拿不出有效解决办法的;
(四)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出现打牌、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与公务无关的,经常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酗酒闹事影响工作秩序的;
(五)无中生有,搬弄是非,拉帮结派,袒护错误,影响工作和团结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骗取荣誉的;
(八)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粗暴,不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刁难服务对象,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九)在干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合计超过50%,或者不合格票数超过30%的;
(十)其他被认定为庸懒行为的。
四、治理方式及程序
成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治理庸懒行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治理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各部门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违规处理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委组成,负责各项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治理领导小组要通过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明察暗访、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等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庸懒行为的治理力度,具体程序如下:
(一)全面巡查程序: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治理工作会议,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认真调查核实,在听取被巡查部门意见后,提交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二)不定期检查程序: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治理工作会议,对拟检查对象进行专项检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认真调查核实,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后,(三)定向检查程序: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举报情况,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定向检查。经认真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后,提交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四)违规处理程序: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治理领导小组可采取提醒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依据有关考核规定扣发奖金、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待岗、辞退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