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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系统内深入开展治理干部庸懒行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系统内深入开展治理干部庸懒行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住金党字〔2010〕3号 2010年3月3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机关深入开展从严管理干部治理庸懒行为工作的意见》(青厅字〔2010〕14号)精神,现就全市系统内深入开展治理干部庸懒行为工作(以下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大治庸治懒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这是党中央对整治干部作风提出的新要求。近几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署,积极开展一系列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广大干部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当前,全市系统内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有的部门仍然存在工作松懈、作风松弛、纪律松散等庸懒现象,有的干部仍然存在不负责任、不干事情、不思进取等庸懒行为。这些现象和行为虽然发生在个别部门和少数干部身上,但却背离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影响了机关整体形象,必须认真予以治理。庸则贻误发展,懒则错过时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加强资金风险防范,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积极推动科学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着力治理庸懒行为,努力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为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健全优胜劣汰、奖勤罚懒、能上能下等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干部管理工作方法,强化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措施,严肃干部作风纪律,严格工作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行为,力争经过2年左右的时间,使各部门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干部形象明显提升,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三、治理对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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