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辖区无证无照经营的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调查摸底,并调研市场中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深层次问题。制定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的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准备,确保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宣传与查处取缔阶段(4月5日至4月25日)
各单位要把宣传法规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把查处取缔与行政指导结合起来,把重点整治与日常规范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作用,积极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坚持“谁最先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无证无照经营宣传与查处取缔工作的力度,确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考评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
以县、区为单位,督查“查无”工作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市政府将派出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明查暗访及收集群众意见等方式,检查“查无宣传月”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抓好工作落实。将“查无宣传月”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分解任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使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个体工商户验照和企业年检有利时机,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红盾信息网等媒体,通过印制宣传单、法规培训、例会、板报等多种形式,对“查无”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广泛宣传“查无宣传月”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成效,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报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情况,形成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