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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五阶段:试运行阶段。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30日,市人口计生局各业务科室、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软件所涉及到的业务模块流程确认、帐卡册表样提供、相关查询要求和具体应用的推进工作。各模块业务内容最终由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六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0月进行。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今年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考核评估权重,市人口计生局要实行阶段督查和考核验收,对覆盖全、质量优、逻辑关系准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加分;对采集不到位、质量差、逻辑差错多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特别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数据严重失真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全面推进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成立了中卫市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实时提供本系统相关业务信息。各县、沙坡头区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队伍建设。市、县人口计生部门和镇乡要建立任职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90%的乡级及以上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市级人口计生部门至少配备1名具有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至少配备1名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相当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乡级配备1名经培训合格的计算机操作人员。村级要充分发挥农村信息服务站信息员优势,做好村级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市、县相关部门也要配齐信息化工作人员,做好部门间人口信息的共建共享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市、县财政要落实必需的配套资金,用于电脑打印机设备的采购、网络线路运行的维护、信息采集表印制、人员培训等,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协调一致。同时要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专项资金。

  (四)对软件问题进行汇总上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每月将整理后的问题汇总上报到市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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