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及优质服务信息模块(市、县、镇三级实施):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信息采集系统,形成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信息系统,及时为育龄群众开展优生监测、妇科疾病防治、避孕节育措施落实、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保健,男性生殖健康、艾滋病防治等生殖健康服务。市、县、镇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计生技术服务相关的信息维护工作。
计划生育综合统计信息模块:建立人口计生部门综合统计信息系统,全面实现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文件资料传输数字化。由市、县、镇、村级人口计生统计科室(专干)进行数据维护。
计划生育奖扶、领证独生子女家庭政策落实及依法行政模块:依托育龄妇女家庭管理信息,建立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领证独生子女家庭政策落实个案信息库和违法生育个案信息库,实现奖扶信息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管理的个案运行机制。由市、县、镇(乡)三级政策法规科室(专干)进行数据维护。
(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实现信息工作制度化。没有建立新农村信息站的村(居)委会,由各级政府按要求尽快建立,必须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人员队伍。市、县、乡、村四级分别建立健全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人员工作制度、数据维护和质量检查、信息保密制度等,稳定现有技术队伍,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和信息岗位练兵活动。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0年3月底前,市、县完成调查表印制、召开启动会等各项协调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设备调试和信息采集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30日,镇、村完成电脑、打印机的安装、网络接入、人员配备工作。完成VPN安装、调查培训、信息采集等工作。同时,镇、村充分利用公安部门户籍登记资料,卫生部门实名制住院分娩信息资料、防疫接种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新农村合作医疗资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以及今年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资料等,多渠道地获取、比对信息,提高信息质量,特别是做好身份证信息的核实工作。
第三阶段:全员信息录入阶段。2010年5月1日-7月15日,完成调查时点(2010年3月31日)前的全员人口信息录入。
第四阶段:补录核查阶段。2010年7月16日-2010年8月31日,完成调查时点(2010年3月31日)以后的信息录入及缺失信息的补录、错误信息的核查修改工作。在补录调查时点后的信息时,对时点前疏漏登记的信息一并整理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