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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大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一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大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一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国税函〔2009〕153号)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大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新一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处非办[200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部署到位,要求各单为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的工作中,结合评估和稽查等税收管理工作,注意发现线索。特别是对外来人员开办分公司或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税务登记和管理中对其经营方式注意加强监管。
  二、加强联系,即时上报。各单位在排查工作中加强与市局联系,遇有重要情况要即时上报,市局也将就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形成专报.
  三、总结及月报告制。每月的20日报送《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统计表》。对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填写《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简要案情表》随统计报表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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