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10年度表彰项目责任分工的通知
(淄教组字〔2010〕17号)
各科站室: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对全省教育系统2010年度表彰项目作出了统一安排。根据局主要领导意见,要结合省教育厅公布表彰项目,发扬“唯旗是夺、争创一流”的教育精神,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争创。各科站室要依据表彰项目情况,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制定争创工作方案,做到早谋划、早部署,确保我市赢得省厅2010年度各项教育表彰荣誉,树立我市教育良好形象。
二、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各科站室要立足各自工作实际,选树各类教育和各项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不断形成我市教育的亮点和特色品牌,扩大我市教育在全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各科站室要按照责任分工情况,积极主动与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联系,做好表彰项目的宣传发动和评选推荐工作,同时要及时将争创情况报组织人事科,年底纳入对各科站室的年度考核。
附:我市争创省教育厅2010年度表彰项目计划责任分工表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附:我市争创省教育厅2010年度表彰项目计划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