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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督网络
  (一)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各区政府要将药品城市社区 “两网”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两网”建设经费有保障、有落实。各区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药品安全监管负总责,加强统一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要加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构建药品安全风险信息沟通和预警平台,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充分发挥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作用。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药品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社会化监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体系;健全和完善基层药品监管信息通报制、稽查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对药品推行数字化、全方位计算机远程动态监管;加强药品质量监督,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各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在街道(镇)政府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选配适合工作任务要求的人员担任专(兼)职药品安全协管员,履行药品监督协管工作职责;同时在每个社区(行政村)确定1~2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遵纪守法、热爱并熟悉药品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及时收集、报告基层药品质量安全的动态信息,形成有人、有资金开展药品安全工作的工作机制。
  (四)不断提升药品安全监督网络运行质量。要定期对各区药品监管人员、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落实考核和奖惩措施。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督网络的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检查指导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药品安全监督网络运行质量。
  四、积极推进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一)各区要根据国家、省和市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采购供应机制,要加强对基本药物流通配送、购销使用、定价报销和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基本药物集中公开招标采购,进一步推动医药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医药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二)健全完善适应我市新医改的药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鼓励有一定经营规模、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向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集中配送药品。促进药品零售连锁向社区、农村延伸。进一步规范药品采供渠道,提高农村、城郊偏远地区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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