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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10〕1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关于积极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积极推进城市社区药品
“两网”建设的实施方案

  积极推进创建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已列入省政府2010年实事工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江苏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决影响老百姓用药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就我市积极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即: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药品“两网”建设是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医药市场秩序,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促和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二、明确药品“两网”建设目标
  药品“两网”建设以促进我市建立规范完善的药品供应网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目标,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为主、社会监督和技术监督相结合的药品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主体清晰、渠道规范、保证质量、满足需求的药品供应体系。
  (一)第一阶段目标:在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切实发挥“两网”保障药品安全的作用的基础上。2010年,在我市工业园区开展创建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试点工作,确保年底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二)第二阶段目标: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在城市各区全面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至2011年底前,全市城区全部创建成省级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在全市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药品安全监督网络高效运行,药品供应网络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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