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争取有关职能部门支持,整治学校周边环境。要继续坚持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报告、举报制度,积极争取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对学校周边环境隐患进行无缝隙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隐患;配合交警部门对师生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校门前公路按要求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减速带,切实改善学校门口交通拥挤状况;配合消防部门解决整治好学校周边火灾隐患;配合文化部门重点排查整治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的网吧、歌舞厅、小书摊等;配合卫生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的事项。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9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并召开专门会议,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学校要利用校会、主题班会、广播、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生,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0日至6月21日)
各学校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照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坚持认真专业务实的原则,按照“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学校无法确定的隐患及时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要当场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拟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学校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相关部门,争取早日解决。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22日至7月22日)
市教育局将对局属学校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区县学校进行抽查。区县教育局(教体局)对所属学校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学校和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各学校要成立“迎省运、除隐患、保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切实采取措施,保证各项要求得到落实,确保工作认真细致、不留盲点、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