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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府办〔2010〕12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制定的《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工作计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示范工作现场会精神,确保《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努力开创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特编制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控制农业面源和工业污染,农村生产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进展,进一步提高农村绿化水平,普及科技示范和生态创建活动,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示范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保障农民环境权益、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创新机制,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全面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三、工作任务
  (一)农村环境保护。
  继续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和化工行业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积极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巡测报告工作。加强对太湖、阳澄湖等周边地区及工业集中区的环境监管。继续巩固城南、七子山、浒关、黄桥“四个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扩大整治成效。加强农村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强化镇村企业环境管理;积极开展农村生态修复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挂钩联系点建设任务,确保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继续开展全市行政村河道水质监测,完成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探索实行“企业负责治理、农林(畜牧)负责管理、环保负责监管”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编制畜牧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划定禁养、控养、适养区域,按区划全面实施布局调整和整治,分期分批解决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提高利用水平。
  (二)农村环境建设。
  进一步加大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开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364个,敷设配套管网800公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太湖、阳澄湖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其他地区达到50%。继续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改水、改厕普及率分别达到100%和98%。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示范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全市行政村全面实行“户集、村收、镇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继续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清淤,新开疏浚各级河道1060公里,完成河道土方1500万方,加固圩堤369公里,新建改造各类配套建筑物583座,建设护岸158公里,拆坝673处、建桥(涵)588座。新建农村公路100公里以上、汽车客运站25座,开辟农村公交班线10条以上。推进村庄绿化、沿河绿化、大型片林示范区、湿地林带营造等工程,农村新增林地绿地8000公顷,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3.5%。扎实推进环太湖、阳澄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努力完成2.3万亩生态林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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