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宜春年鉴(2009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0〕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宜春年鉴(2009卷)》的编纂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宜春年鉴》是由市政府主办、市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编辑的综合性年鉴,一年一卷,逐年记述全市人民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奋斗历程,不但具有资政育人的作用,也是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各地各部门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宜春年鉴》编纂工作的重要性,突出年度特点、地域特点、行业特点和工作重点,集中宣传和展示在建设“亚洲锂都”、“月亮之都”、“森林宜春”、“宜居城市”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进一步增强《宜春年鉴》的可读性、实用性和历史性。
二、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宜春年鉴(2009卷)》组稿计划与落实撰稿单位方案已经下发,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筹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按照《宜春年鉴》编委会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稿、撰稿和资料、图片的收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编纂任务。《宜春年鉴》编辑部要加强对编纂工作的指导、协调,对各承编单位提供的资料要认真审核把关,消除差错;要提高印刷装帧质量,把年鉴编成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精品。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宜春年鉴》编委会的要求,从现在开始着手搜集资料,撰写稿件,于今年5月底前将承编稿经单位分管领导审定签发并加盖公章后,随同电子版报送市史志办(联系人:易劭宜,联系电话(传真):3222418,电子信箱:ycsz222418@163.com);逾期未交者,市政府办公室将在全市通报。6月份《宜春年鉴》编辑部完成总纂和初审,7月份完成复审和终审,8月份出版发行。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宜春年鉴》的编纂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市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宜春年鉴》编纂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和办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组织年鉴编纂工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担任主审,经常督促检查年鉴编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挑选综合素质好、业务情况熟、写作能力强的同志具体承担撰稿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年鉴工作正常、有序、稳定开展。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宜春年鉴》编委会的要求,于4月20日前将分管领导和撰稿人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市史志办(联系方式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