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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关于本溪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使用,提高农村地区结算账户普及率
  银行结算账户是银行机构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基础,是改善支付结算环境的必要条件。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网点要积极面向农村经济组织、个体私营企业、种植、养殖专业户、农户等开展账户营销,在强化支付服务监督管理、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其开立账户创造便利条件,适当简化手续,提高银行结算账户在农村的普及率,不断满足农村多层次的支付服务需求。要采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银行机构加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实现对农村地区银行结算账户的非现场监管。
  (二)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努力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一是推动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开展。各银行机构要高度重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实施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民工认知和接受特色服务。要结合国家农业生产补贴、“家电下乡”消费促进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等各项惠农政策,引导普通农户和农民工通过银行卡进行结算,深化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政策效果。要鼓励农村粮食、蔬菜、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类专业市场使用银行卡、电子转账等非现金支付工具。鼓励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向种植养殖大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私营企业等群体推行支农、惠农信用卡,切实满足农民小额资金需求,有效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难问题。二是改善农村地区的用卡环境。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要会同中国银联本溪分公司等单位,研究制定适应农村地区的银行卡补偿机制和扣率标准,鼓励各银行机构及专业化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ATM、POS等机具设备的投放力度,有针对性地在医院、商店、市场、宾馆、旅游景点等发展特约商户,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联网通用的覆盖面,营造安全、统一、高效的银行卡支付环境。三是加强银行卡风险防范。加强对自助银行和银行卡受理终端的维护和管理,防范和打击各类银行卡犯罪行为,维护银行卡市场的安全,切实增强农村地区广大民众使用银行卡的信心。
  (三)顺应需求,不断创新和丰富支付结算工具
  一是立足农村实际,积极推进票据业务发展。要了解和掌握农村企业办理支付结算的需求,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农村信用状况和农村的习惯,推行适合农村企业的票据业务。针对农村经济实体普遍存在的规模小、资金分散的特点,鼓励在农村地区的批发市场、农资交易市场、小商品市场等使用银行本票;支持农村地区银行机构推广银行汇票;鼓励银行机构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商业汇票业务,满足农村重点龙头企业的融资结算需求。二是在农村地区推广和运用新兴支付工具。支持和鼓励银行机构在支付服务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村镇推广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引导农民积极使用电子支付产品,加快电子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普及,逐步建立起以银行卡为主体,以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特色支付工具为补充的适应农村经济活动和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的支付工具体系。
  (四)推进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畅通支付清算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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