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开展城乡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2009年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奎屯市的社区和乡镇开展试点,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到2011年全区30%的社区和乡镇开展以高血压和糖尿病为重点的慢性病管理工作。
8.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2009年首先在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喀什市、阿克苏市进行试点,2011年扩大到各地州市首府城市。
9.以“相约健康社区行”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平台,启动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县(市) 活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实施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在自治区、各地(州、市)、 县(市、区)成立常设健康教育管理机构,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无烟环境活动,在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开展禁烟活动。切实加强对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十四)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实施结核病防控项目。2009-2011年以县为单位,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在7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2.加大艾滋病防控工作力度。2009年城乡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平均达到80%以上,2011年达到85%以上;2009年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50%以上的高危人群,2011年达到70%以上;2009年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6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民族医)治疗,2011年达到70%以上;2009年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感染者60%以上得到相应的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2011年达到70%以上;2009-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覆盖全区所有县(市),对感染艾滋病病毒90%以上的孕产妇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3.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项目,持续保持全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预期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下降。
4.继续实施推广使用加碘盐和目标人群应急补碘相结合的防控策略,2009年以县为单位,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2011年达到95%以上;8-10岁儿童尿碘含量中位数大于或等于100微克/升。
5.在全区农村实施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从2009年起,国家按每个农村妇女住院分娩400元标准给予补助。2009年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2010年达到96%以上,到2011年达到97%以上;2009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45/10万以下,到2011年下降到40/10万以下。
6.组织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2009年14个项目县(市)完成应查妇女数的20%,约7.1万人;2010年和2011年分别完成应查妇女数的40%,约28.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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