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要加快整合社会应急资源,摸清应急救援资源状况和物资储备信息,建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联系机制,收集整理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类信息,及时发布预警。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社会化宣传,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组织做好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检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安全发展理念。
认真组织开展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主题咨询日”、“一封安全家书”巡回演讲、“企业无事故月”等重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办好主流媒体的安全生产专题、专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按照“三贴近”原则,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五进”活动,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日常化。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督促企业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提高各族职工、特别是青工、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地、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保证培训效果。探索实施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办法,积极推进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积极做好在中小学校开设安全生产教育课程工作,抓好中小学生安全常识教育。
(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地州市年内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设立,组建地、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有条件的重点县市要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注重从基层选拔懂专业、有技术、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问题。继续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三、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贯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途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集中一个时期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把国办《通知》精神和自治区的实施方案迅速传达、落实到基层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和每一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