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项目招商及工程招标工作。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招商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及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具体招商招标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凡是市本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的招商方案和项目合同,由宜阳新区管委会组织评审,市政府法制办或宜阳新区法律顾问把关。苗木和路灯的采购,由市园林局和市政工程处提出采购要求,市采购办、宜阳新区采购办实施公开采购。建筑装修材料由宜阳新区采购办负责公开采购。
4、关于项目报建工作。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报建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运作流程,涉及市本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的行政事业性规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减半征收。
5、关于竣工验收工作。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代建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完成工程决算后移交各职能部门管理,并以此作为项目全面完成的标志。
6、关于项目融资工作。市城投总公司负责根据各重点项目的实际,分析制定项目融资计划,完成项目融资工作。需要融资的项目,由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提供项目融资所需资料,市发改委、规划建设局、环保局、财政局和国土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协助,简化有关手续。融资报批文件中的实施主体名称统一为市城投总公司。
7、关于资金拨付和工程决算工作。所有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统一按项目完成工程量的比例由宜阳新区财政分期拨付工程款,以市审计局审定的最终决算作为付款依据。市本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的决算统一由宜阳新区管委会进行初审;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决算由宜阳新区审计局负责把关;50万元以上的项目决算由市财政和市审计局分别把关。各责任单位要明确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式,并统一将各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交宜阳新区财政专户管理,以统筹解决项目贷款配套资金问题。市本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的融资款统一由宜阳新区管委会调拨。
三、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为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三年大会战指挥部委托的该工程项目的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工作经费从代建管理费中按统一标准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宜阳新区管委会按国家代建制的规定,分期拨付代建经费作为项目建设工作经费。市场运作类的项目不拨付工作经费。
四、为确保中心城区城市建设三年大会战顺利推进,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应制定工作方案和施工进度表,挂图作业,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宜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将加强督查,开展不定期、随机督查活动。同时,要求严格工作调度,挂点领导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五、挂点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既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又要做好项目的维稳工作;涉及到保障、治安等问题,及时上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