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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四、专项任务

  (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任务。

  20.专利。大力促进优势资源转换中的技术创新,努力提高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及专利质量和效益。在加强通过自主创新形成专利的同时,注重引进利用国内外专利技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石油天然气化工、煤电煤化工、棉花生产与纺织、矿产开发、林果园艺、现代畜牧和民族医药业等产业中掌握一批核心专利技术,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21.商标。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和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特别是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及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实施新疆企业商标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推进资源优势向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2.版权。鼓励自主版权的形成,加强民族、区域文化资源特色版权成果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大对动漫、影视创作、数字出版、印刷复制、软件开发等产业创新扶持力度,提高我区版权产业的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力,继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打造一批竞争力强、拥有优秀自主版权和版权产业的龙头企业。健全版权行政与司法保护体系,净化版权市场,推动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适应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需求。

  23.商业秘密。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措施,实现商业秘密的规范化管理。处理好企事业单位商业秘密保护与员工合理流动的关系,维护国家、企事业单位、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24.传统知识与民间文艺。加强传统知识、民间艺术、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促进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发展。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基地建设,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持有人个体与相关群体之间的利益合理分享,以及持有人个体、相关群体与后续传承人、创作人之间利益合理分享机制,保障公民非营利性利用传统知识、民间文艺、传统技艺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产业领域专项任务。

  25. 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重大专项,在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支持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与标准,打造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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