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0〕8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自治区煤矿企业班组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成员: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书记)
曹继耀(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康廷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