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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宁波市经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甬经中小〔2010〕94号)


有关县(市)、区经发局: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联合主办的中国国际第七届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于2009年9月在广州市举行。为积极做好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18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二、展位安排

  本届博览会共设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展位4000个,境外展位1000个,分配给我市展位48个。为完成工信部下达的组展任务,分配给有关县(市)、区展位数如下:鄞州 20个,余姚10 个,奉化10个,象山8个。

  三、参展行业

  本次博览会我市组织纺(针)织、服装以及以纺(针)织品为原材料的玩具和工艺品等企业参加。

  四、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3m×3m(包括一桌、二椅,日光灯二支、电源插座一个220V/3A、中英文楣板)收费4800元/个。为鼓励参展企业积极性,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经争取,本次博览会费用:国家财政部补助3000元/个,其余摊位费用由鄞州、余姚、奉化、象山各县(市)、区承担;我委负责统一布展和部分展品的往返运输等费用。参展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其它费用自理。

  五、日程安排

  2010年6月30日前   确定参展企业及展品

  2010年7月30日前   确定布展方案

  2010年9月8日-9日   集中展品和展具到宁波

  2010年9月12日    发展品到广州

  2010年9月12日    布展人员、工作人员到广州

  2010年9月12日-14日  布展

  2010年9月15日-18日  展览

  2010年9月18日    撤展,发展品回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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