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保障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物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备案工作,实施动态监管,严格查处违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强化食品生产日常监管。全面推进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制度。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原则实施日常监管,定期调整监管等级,提高监管效能。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电子监管软件系统,实现科学监管。健全食品企业实验室评定及考核机制,提高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能力。落实“365食品安全行”的要求,加强对米、面、油、肉制品、奶制品、饮料、食盐等重点品种的监测。
  (三)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规范食品流通许可工作。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日常核发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质量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一表制申请、许可、注册同时完成的有效方法,提高行政许可的效能。结合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加强日常巡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完善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等制度,大力推进食品经营主体索证索票电子化、网络化的远程监管工作。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推行行政检查、行政指导(制度推行)、快速检测、应急处理、资料归档的食品监管日常工作“五大规范”,保持日常快速检测常态化,快速检测与法定监测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控水平。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控,全面推进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年内完成100家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指导督促经营者自律。引导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四)严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格审批餐饮服务许可事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承诺制,健全食品原料索证制度,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基本台帐。深化餐饮消费环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评定等级的单位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全面推进餐饮业食品安全公示制度,继续开展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片(街)活动。建立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防控和预警机制,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完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推动卫生监督防线下沉和前移,规范农村小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学校、企业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监管。继续做好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