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矿山及相关行业领域。继续做好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矿山的整顿关闭工作,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关实、关死,防止反弹;已经列入关闭计划还没有关闭的要立即关闭;对明停暗开、违法违规生产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要全面排查整改煤矿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4.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领域。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加强特种设备源头管理,对高温高压锅炉和剧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要逐台检验,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现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爆炸物品行为,杜绝民用爆炸物品的非法流通、非法储存。
5.机械、纺织、轻工、商业、贸易等工商贸领域。针对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以防范机械、电器伤害,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为重点,认真检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规程、现场管理、安全培训等情况。同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确保生产安全。
6.人员密集场所、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加大对医院、超市、批发市场、网吧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大型游乐设备、电梯、疏散通道、安全标志、安全出口、中控室、配电室等关键环节,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研究、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的具体措施。要把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全面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