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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


  责任单位:教育厅、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加强畜禽屠宰和酒类整顿。

  全面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强制推行《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 50317-2000)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等国家标准,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规范畜禽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促进屠宰厂(场、点)屠宰加工、肉品检验、污水处理等设施升级改造,依法逐步关闭、淘汰一批屠宰设施简陋、污染环境、卫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加大对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乡镇以及私屠滥宰频发区域等地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违法定点、私自定点、一证多点。对部分手工屠宰点,特别是一点多个代宰户的定点屠宰场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完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监管,依法监督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对屠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对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加强酒类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捣毁制假的黑窝点,规范酒类市场流通秩序。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畜牧食品局、省食品协会。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格审查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广告审批。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加大对报刊、电视、广播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责任单位: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加强边销茶氟含量超标专项治理。

  继续全面执行联合监管机制,严格实行边销茶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完善边销茶标准体系,推行边销茶生产经营索证、索票、检测、认证等制度,严厉查处销售伪劣边销茶的行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落实藏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将边销茶专项补贴纳入藏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规划,实现低氟优质低价边销茶的产业化生产。强化藏区安全饮茶宣传,倡导科学的饮茶方法,促进民族地区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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