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的意见

  七、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对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分级管理,市配合省做好产业集聚区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重大项目布局。各县(市、区)政府是产业集聚区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和要素保障。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高效、精干”的原则,各产业集聚区要建立完善管委会及其内设机构,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人员和职能,经评比考核,视发展业绩确定级别。
  (二)优化管理方式。产业集聚区管理部门要采用“一站式办理、全过程服务”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特别是要切实加强科技、人才、劳动用工、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建设。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可在产业集聚区设置派出机构,实行派出部门和产业集聚区双重管理。建立引入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高能低、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实行产业集聚区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
  (三)创新开发机制。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融资机制,促进产业集聚区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产业集聚区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健全市场化开发机制,积极吸纳省内外资本和民营企业投资产业集聚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适当扩大投融资机构启动资金规模,吸引各类金融资本进入产业集聚区。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做好县域经济奖励资金、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服务业引导资金、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国家、省专项资金争取工作,按照各自支持方向,积极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和项目建设。
  (五)强化服务职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赋予各类产业集聚区的管理权限和优惠政策,不得截留。各有关部门对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的核准、备案、规划、土地和环保手续,要强化服务、提高效率、限期办结,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标准收取,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
  (六)加强统计监测工作。统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产业集聚区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对省级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入驻企业个数、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等指标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实行逐月统计制度。各产业集聚区要明确统计机构和人员,负责产业集聚区各项指标数据统计。
  (七)强化目标考核。完善产业集聚区责任目标考评体系,落实考核实施方案,建立激励机制。对全市产业集聚区从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招商引资、集约程度、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和管理效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设立产业集聚区奖励基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奖励资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发展速度快、质量高、节约集约用地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产业集聚区给予奖励,在增量土地指标、环境容量配置和政府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记功;对发展速度慢、连续两年考核排名靠后的产业集聚区,将建议省按程序取消资格,由发展比较好的市级产业集聚区增补。产业集聚区考核情况,要与产业集聚区领导班子待遇挂钩,与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使用挂钩。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