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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二届(201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2. 展销区。按粮油、园艺、畜禽、水产、种子种苗、休闲食品等产品类别或地区特色产品分区设置。

  (二)投资贸易促进与技术推广。邀请有关国家与地区政府官员、企业家和中介组织代表参加,组织一场省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开展若干场投资信息发布、投资环境说明会、项目推介会、合作恳谈会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管理、新服务专场推介活动,促进境内外农业合作与交流。

  (三)专题论坛。邀请中外知名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等,围绕沿海开发、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等内容,召开研讨会或举办专题讲座,加强信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推进农业国际合作。

  (四)投资贸易环境考察。安排农业投资贸易环境考察线路,组织有投资、贸易、技术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进行实地商务考察与农业休闲观光。

  (五)其他活动。大会期间还将安排开幕式、省领导会见重要来宾、省政府招待酒会、最具人气产品评选等活动。

  七、职责分工

  农洽会组委会负责农洽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委,承担农洽会筹备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组委会的部署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农洽会招商招展、宣传报道、来宾接待、安全保卫、活动组织等各项工作。

  (一)省农委、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负责筹备工作日常事务,各邀请境外来宾50人以上,各组织一场投资贸易促进相关活动。

  (二)省外办配合做好外事礼宾礼仪、投资贸易对口洽谈工作,邀请境外来宾50人以上。

  (三)省台办、省侨办配合做好投资贸易对口洽谈工作,各邀请境外来宾50人以上,省台办负责协办苏台农业合作洽谈活动,省侨办负责协办一场投资促进活动。

  (四)省财政厅负责经费安排落实与检查监督。

  (五)省公安厅负责农洽会安全保卫工作。

  (六)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七)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海洋渔业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林业局、省农资局、省农机局负责行业投资贸易指导与服务,各邀请境外来宾5至10名,举办相关投资贸易促进活动。

  (八)省农科院负责组织境内外农业科研机构设展参会。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相关企业或相关单位参展。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境外参展商的展品运输、报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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