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二届(201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25号 2010年3月11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第十二届(201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第十二届(201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
第十二届(201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农洽会)的宗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统筹城乡发展水平进一步夯实“三农”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1号),全面展示我省农业投资新环境、现代农业发展新成果、农村发展新面貌,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增强我省农业国际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时间、地点:2010年9月27-29日,在无锡市举办。
二、主办单位:省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省贸促会、无锡市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省外办、省台办、省侨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政府新闻办、省海洋渔业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林业局、省农资局、省农机局、省农科院、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人民政府。
五、主题:农业国际投资与贸易合作。
六、活动形式与主要安排
(一)展示展销。大会展示展销活动以展为主,展销结合。会场分为展示区、展销区,设立标准展位600个以上。
1. 展示区。设立现代农业展示区、投资促进区、境外展区。现代农业展示区主要展示各地现代农业发展及农业科技成果。投资促进区以全省重点推介的100个重点对外招商项目、外向型农业投资载体为基础进行展示。境外展区主要邀请港澳台、国外及一些友好城市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