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好设计、施工质量、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
四、资金筹措。
计划投入资金2900万元(含设备购置资金400万元),其中拟申请国家投资18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00万元。
五、工作进度。
1-4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
5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招标工作。
6-10月,全面开工建设,力争秋季开学前项目竣工。
11-12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工作。明年春季开学前交付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上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残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特教学校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有关市州和项目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发展改革、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项目报批、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严格建设程序。全省特教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监测、评估、验收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法规办事,切实把好建筑材料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六无”(无报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证明承包、无图纸施工、无工程监理、无验收就使用)工程。新建校舍使用年限须达到50年以上。
(三)严格资金管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纳入财政国库,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坚决杜绝各种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行为。建设项目完工后,各级审计部门要对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质量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加大对项目建设、质量监督、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实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严把质量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建立完整的设计、施工、质监等建设档案,各有关人员须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七、验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