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和隆分理处等三家机构A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辽保监中〔2010〕2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你分行报送的《辽宁省农行关于西丰和隆分理处等3家网点申报保险代理兼业许可证的请示》(农银辽发〔2010〕5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和隆分理处等3家机构A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见附件。
二、你分行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三、你分行须持本批复到我局代为办理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将许可证及时转交相关机构,督促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中国保监会《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公告相关材料需报送我局。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清单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清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代理险种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和隆分理处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平岗分理处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郜家店分理处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