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卫妇精字〔2010〕8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北京妇幼保健院: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现将《2010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0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2010年,妇幼卫生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系统及运行保障机制,推进城乡妇幼卫生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规范妇幼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努力开创妇幼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一、实施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稽查与督导。开展两癌筛查效果和卫生经济学评价工作,完善工作方案,研究科学、有效的工作模式和机制。部分区县继续开展北京市两癌筛查工作,进行相关培训、考核和质控,规范筛查及管理技术流程。探索建立本市医改方案确定的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持续缩小城乡妇女儿童健康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继续坚持“以保健为中心,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区情,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导向确定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功能,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妇幼保健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做到业务用房、岗位人员、工作经费、管理责任“四到位”。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与质量控制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卫生部《县(市、区)级妇幼工作考核评估标准》,修定《北京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考核评估工作,提高妇幼卫生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