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区除雪应急预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区除雪应急预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9]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许昌市区除雪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许昌市区除雪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迅速有效应对冬季冰雪影响,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整洁,方便群众生活,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市区冬季出现冰雪天气,道路积雪或结冰,达到应急启动条件,适用本预案。

  (三)本预案所称市区是指新107国道与外环路及其以内范围,延伸至许长城际快速通道等推进区内道路。

  (四)市区所有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均应承担清除冰雪义务,接受统一指挥,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五)清除冰雪坚持“政府部门为主导、沿街单位齐动员、全市人民共参与”的原则,立足增强城市应急能力,提高社会管理效率。

  二、物资准备

  (六)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冬季清除冰雪应急物资的准备,包括购置大型除雪机械和铁锹、镐、扫把、三轮车等工具。

  (七)适时对除雪物资进行检查、维修、调试,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八)市、区(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责任区除雪物资储备、检查和使用的技术指导。

  三、应急处置

  (九)降小雪(积雪深度在2.5cm以下)。夜间降雪,次日8时组织清扫;白天降雪,立即安排清扫。主次干道车行道、人行道24小时内清扫完毕,其它道路48小时内清扫完毕。

  (十)降中雪(积雪深度达2.5-5cm)。夜间降雪,次日8时组织清扫;白天降雪,随时清扫。主次干道车行道、人行道,雪停后24小时内清扫完毕;背街小巷,雪停后48小时内清扫完毕;雪停后所有道路堆放的积雪,必须在72小时内清运到城外农田或公路边沟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