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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管理的通知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制订、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级别和危害程度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调查对内部人员的处理决定。
  (二)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三)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订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4.督促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综合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者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7.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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