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0-2011年度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湘教通[2010]150号)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课堂的师资力量,支持国外汉语教学,保证教学质量,今年国家汉办将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汉语教师赴国外任教,请各单位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0年4月26日-5月16日
二、岗位情况
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636个,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160个,具体岗位情况及要求可登陆shizi.chinese.cn查询。
三、推荐人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或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满足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要求。
(二)除以上条件外,申请孔子学院/课堂的教师人选需满足《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附件1)要求。
(三)推荐教师不限于在编教师。
(四)孔子学院/课堂教师人选由中方合作院校按1:1.5比例推荐。非合作院校教师也可申请。
四、推荐程序
(一)填写表格
申请人选须先登陆www.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填好后网上直接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二)单位审核
1、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