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发布深圳市2005年度公告基准地价的通告》等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规土〔2010〕2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对2002年-2006年期间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原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原深圳市规划局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发布深圳市2005年度公告基准地价的通告》(深规土〔2003〕627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发布深圳市2005年度公告基准地价的通告(深国房〔2005〕187号)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2002年度公告市场地价标准的通告
3.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