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切实提高对霍乱、细菌性痢疾、登革热、基孔肯亚热、鼠疫、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的警惕性、敏感性和诊断水平;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按照《罕见传染病信息知识手册》、《输入性及新发传染病防治手册》、《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等传染病诊断标准以及各类工作预案的要求,在鉴别诊断基础上,对病例进行诊断,落实病例的门诊日志和疫情登记、核对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新发传染病报告及处置工作方案》等要求进行报告,切实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误报”。各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则应在5月1日前恢复开设肠道专科门诊并对符合病原学检索对象的腹泻病人做到“有泻必采”,“有采必检”,不遗漏一个病人。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监测方案》、《上海市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方案》等的要求,加大对重点传染病和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病例(AFP)的监测力度。各监测点医疗机构应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对病例或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并落实报告、登记、核对和标本采集等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病毒特点和菌株菌型变化情况,为分析疫情动态和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监测疫情的分析和研判,高度关注病例聚集等异常情况的发生,切实做到“科学分析、准确预警、积极应对”,确保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各区县卫生局要督促落实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在世博会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对发现或报告的各类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苗子,要坚持“首接责任制”的原则。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要求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判定、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疫点终末消毒、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避免发生二代病例。相关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对病人分泌物、排泄物、污水、污物等消毒处理。
三、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积极落实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