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本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卫生部于2006年底下发了《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对全国各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出了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的相关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简称SIPIS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并决定在本市部分区县(试点区县和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开展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现将《方案》下发至各区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信息管理
各试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对推进本市免疫规划整体工作的重要性,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对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在文件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做好相应的软硬件准备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所需的软硬件支持环境。其他区县要根据《方案》进度要求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本辖区信息系统的按期建设。
二、积极推进,着力实现规范统一
各区县要按《方案》要求逐步实现规定的接种单位客户端软件安装。对于自行开发接种门诊软件的区县,原则上可继续使用,但技术上必须符合《方案》中规定的数据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和业务功能标准。
三、加强培训和督导,确保措施有效落实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区县实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积极开展对区县SIPIS项目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区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逐级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并及时反馈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督导,切实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市卫生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对部分区县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开展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施方案(试行)
2.上海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试点区县和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