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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在第十三届世界湖泊大会期间加强全省环境安全和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在第十三届世界湖泊大会期间加强全省环境安全和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环办[2009]5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第十三届“世界湖泊大会”将于11月1日至5日在我省召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确保“世界湖泊大会”举办期间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环境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在前一阶段各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注意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治工作,切实消除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促进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会议期间应急值班工作。各地环保部门的应急人员(包括应急指挥、现场处置和应急监测人员)要保持高度戒备状态,随时准备应对各级突发事件。各部门要做好应急车辆、应急监测仪器、防护装备、通讯器材的准备。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按照环保部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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