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组织、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基层价格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和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九)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十)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发布价格监测信息,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应对处置价格异动。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处)
  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机要、督办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后勤保障工作;管理、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拟订本局党务、政务信息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网站建设;指导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承办干部考察、任免、交流和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综合调控处(政策法规处)
  拟订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价格改革计划;草拟重要工作报告;研究、起草价格法规、规章;指导价格监测预测分析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价格政策法规的实施和宣传;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组织价格听证;承担机关政务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负责协调突发价格异动应急工作。
  (四)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协助做好监察工作。
  (五)工农产品价格处
  承担省以上工业品、农产品及资源环境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拟订并实施电力、燃气、水、城市公交、药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调整计划;负责实施粮食、棉花、蚕茧收购销售中的价格政策,负责部分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管理;拟订重要工业品、农产品价格及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原则、作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农副产品价格风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实施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指导全市工业品、农产品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价格争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