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鄂环发[2010]4号)
荆州、宜昌、十堰、黄冈、咸宁、恩施、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
自然保护区条例》和《
行政监察法》,促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我省生态安全,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10]184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现制订《湖北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专项检查总结报告。
联系人:朱 艳
电 话:027-87167118(办)
15327338769(手机)
邮 箱:mynanxi@163.com
附件:1.湖北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2.湖北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湖北省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
自然保护区条例》和《
行政监察法》,促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10]184号)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
自然保护区条例》和《
行政监察法》,规范、促进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秩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