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外经贸局关于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 活动的通知
(青商字[2010]47号)
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岛市关于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消费热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按照省商务厅的工作部署,制定《青岛市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转方式、调结构,以搞活流通、便民利民、扩大消费、促进增长为主线,积极推进城乡互动、产销对接、农工商结合,着力培育流通主体,创新促销方式,展示商贸特色,繁荣城乡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推动全市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0年,深入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围绕扩大消费、集聚发展、便民利民三个重点,以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提升层次为导向,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规模,大力发展现代流通,增强城市的消费能级、服务功能和集聚拉动力,完善提升农村流通网络,加快构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强辐射的商贸流通体系。争取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6%。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惠民强农系列工程,扩大城乡消费。以创新营销方式、健全营销网络、加强工商联手为抓手,运用国家扶持政策,重点推进惠民强农系列工程,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全力扩大城乡市场消费需求。
一是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升级发展。重点支持直营农家店、商品配送中心和“空白村”建设,推进农村电子支付网络建设。全年新建和改造农家店500处以上,累计达到5000处,覆盖70%以上的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