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评工作的通知


  2.制定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制定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内容全面,创建活动目标明确;(2)农机安全管理现状清楚;(3)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创建活动成效显著,辖区内达到“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标准的占乡镇总数的30%以上。

  3.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2)县、乡、村三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健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3)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

  4.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2)公开事故报告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5.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1)农机部门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2)农机部门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农机事故情况;(3)公安部门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

  6.重视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1)农机化主管部门将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与农机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2)农机安全监理岗位设置科学合理,人员配备满足岗位设置要求,分工明确;(3)农机安全监理宣传教育和办公自动化等仪器设备齐全。农机安全监理标识使用规范。

  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7.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1)农机安全宣传工作有计划;(2)开展“六个一”的宣传活动;(3)结合农时特点、节假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4)在业务大厅和农机考试、检验场地,设置农机安全宣传资料。

  8.普及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

  (1)全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知识学习活动、安全教育活不少于2次;(2)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农机安全管理

  9.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

  (1)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达到85%以上;(3)建立农业机械台帐。

  1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1)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的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农机安全技术检验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规范;(3)检测设备能够满足检测要求;(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年检率达到85%以上。

  11.农机维修行业管理与维修质量监督检查

  (1)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57号)规定,做好本辖区的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2)农机维修网点必须取得资格证书;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必须具有从业资格,持证上岗;(3)无因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引发的农机事故。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