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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填表说明:1.医疗机构类别指: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
  2.医院级别指:三级、二级、一级、未定级。

  附件4: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检查情况汇总表
辖区内医疗机构数量 辖区内医疗机构自查数量 
抽查医疗机构数量 出动人次 
检查中发现使用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医疗机构数量 
处罚情况序号医疗机构名称医院分级使用工业氧(或压缩气体)数量(单位:立升)违法使用气体货值金额(单位:万元)处罚情况是否移送公安备注
        
        
        
        
        
        
上报分局(加盖公章) 
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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