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石建办[2010]5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1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10]3号)精神,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2010年开展“落实指标零死亡、安全达标无事故”活动的通知》(石建办[2010]1号)精神,强化建设工程有关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按照全国、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情况。
(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时,进行旁站式监理并对施工现场的各项专项方案进行审批。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实行“两训、三查”,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深刻认识到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四)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要求各施工企业上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市建设局将选树典型适时召开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