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相关工作。按照“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由近及远、重点梳理”的原则,在各级政府办公厅(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制定规范、整理信息、组织编制、审查确认和全面公开的程序,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今年7月底要完成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务必在今年7月底前在网上公布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
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内部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价等制度,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保证及时主动公开。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办〔2010〕42号),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众根据自己生产、生活、科研需申请公开的政府及时依法给予答复,满足公众个体的合法需求。
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谁制作、谁把关、谁审查、谁公开”原则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不能因公开而泄密,也不能因泄密而不公开。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推进行政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的核心,是深化改进政务公开的关键。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规范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政务公开的突破口来抓。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结合全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权力运行程序抓紧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并明确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具体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再造权力运行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各县区、各部门要在7月底前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解决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随意和滥用问题。
二是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依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点环节,既要公开执法过程,又要公布执法结果。2010年,全市各级具有执法权力的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结果要通过政府公开目录、网站、报刊等载体在年底公开一次,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执法公开公正。
三是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细化工作。按照符合立法意愿、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过罚相当的原则,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将自由裁量权细化为若干裁量档次,每个档次都规定一定的裁量标准,并根据违法行为的实施情况,明确从轻或从重的必要条件,处以相对固定的裁量种类和裁量幅度,2010年底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完成全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细化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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